山与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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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场突如其来的告白

mockmockmock:

汗,承蒙谬赞,实在是太不好意思了。

写文这个东西呢,主要是自己爽。如果自己爽了能爽到别人,那就是额外的收获。我自己虽然经常一边写一边哭,但是整体来说还是很爽的(不然不可能这么快写完)。

我写同人就是一个最高宗旨:HE。HE。HE。(重要的事情说了三遍但还是一个宗旨对不起我就是这么烦啊)。

但很遗憾的是,在那个时代里,无论是在哪里,对于怀揣着梦想的一代中国人来说,恐怕很难得到灵魂的安稳。在国外就真的安稳吗?就真的比在国内遭遇反右、WG更舒适吗?我自己很难回答这个问题。以前在围脖上看人争议,说某某某幸好去了对岸,某某某幸好去了美国——我从来不懂“幸好”二字,因为无论在哪里,都是那一代人的悲剧。时代的悲剧,人的悲剧。后者如我们,在纪念他们的同时,也应努力在过去发生的事情,别再发生。

但不管怎么说,我还是希望,经由我的笔,让他们的肉体至少能保持一点尊严。

至于心灵是否受到拷问,是否受到折磨,真正的理想主义者,是从来不畏惧任何考验的。他们的心智坚强,理想如繁花,永开不败。

心怀理想的人是不死的。一个人,只要不被忘记,也永远不会死。

最后,楼诚当然在我这个故事里是要白头到老的啊。活个八九十岁一百岁,活到牙齿落光白发苍苍,还能一起去喂松鼠。我就是个这么俗气的人嘛。


谢谢所有喜欢这个故事的人。



美人赠我蒙汗药:

偷偷看完了 @mockmockmock 姑娘的《别日何易》,实在是焦灼日子里透进来的一道光。在床上打滚了半天,必须爬起来写点什么。就像路上看见一个特美的姑娘,人家都能对这美貌说出个一二三来,我这种笨嘴拙舌的只好一个劲儿说你真美啊,不然都对不起人家姑娘长这么好看。看到好文情同此心,忍不住要夸夸,可能我没夸到点子上,也请作者姑娘不要介意。

第一印象:笔力健。

渊博到令人发指,细腻小心思都缝进边边角角里,楼诚二人在时空坐标轴里生出骨骼肌理——他们是活生生的,血肉温热的。在每一个坐标点上都各自有故事演绎,好一幅宏大背景。时空变换,人事流转,我们最爱看的还是有人不忘初衷,矢志不渝。从这点来说,明楼和阿诚都是带着痴气的。可就是这点“痴气”难求啊。

某一时刻深切的召唤成为贯穿一生的神谕,耿耿此心,最最动人。

要是在和平年代里,这两个人都是极出色的男子,个人情爱或有波折倒也能妥帖收藏。但这隐秘的爱情偏偏被抛进了时代洪流,流水滔滔,随少年中国一同飘摇,处处显露不祥征兆。还好作者姑娘心思温柔,高抬贵手,撑出一盏灯火照着,于是漫天风雨里也有了短暂的避难之所。姐弟、手足、朋友、同志,一一登场,伤心的事情教它迟些到,有时间且尽手中杯。

一篇文总有难写的地方在。作者却好像多硬多难都能写。人家避之不及的对主义信仰的讨论她也一字一句写出来,很真诚,叫人没有可怀疑的地方。点睛一笔,龙就腾云而起。

信仰折磨人,可也使人幸福。明家姐弟如是,亚力山杭德罗家的女儿如是,死在西班牙内战战场上的那帮同学少年亦如是。

——这帮人的希望在哪里?期盼在哪里?为什么战斗?为什么送死?

怎不叫人情惨切。这是二十年流不尽的英雄血。

《别日何易》铺展得广,也沉潜得深。明楼和明诚都是把山河破碎放在心上的人,他们的爱情在忧世伤生和救亡图存中得以圆满,真正铜墙铁壁无坚不摧。所有的恋爱片段都像明亮、高亢、悲凉的歌剧咏叹调,像山雨欲来前庭中哀极艳极的花朵。底色却是老木头那样的温厚。这温厚是有光的,是明楼和明诚眼里的光,坚定淡然:是知悉自己天命的人们共有的目光,足以对抗一切遗忘和流变。

终于是不负众望的好结局,不算团圆,所幸不是意难平。还是免不了要替许许多多的人难过。又衷心希望那两个人真的能携手白头。毕竟,我们也陪着他们歌哭了一场。

“请把我埋在高高的山岗/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/把我埋在高高的山岗/再插上一朵美丽的花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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